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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华南、珠三角部分地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来源:教规建中心函〔2016〕57号

教规建中心函〔2016〕57号  

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各高等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定于2016年12月中旬举办华南、珠三角部分地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高校校园规划、绿色校园建设、智慧校园建设、可研报告评估、项目审批管理及融资方案等内容进行授课,结合案例讲解有关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专题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题报告

  1.形神兼备 和而不同——从国立中山大学、私立岭南大学到中山大学新校区建设校园规划与建筑风格(中山大学基建处处长 冯双)。

  2.绿色校园建设(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 孟庆林)。

  3.智慧校园建设之教学和平安校园系统(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专家 刘春凤)。

  4.高校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方法探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韦宏)。

  5.高校校园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及融资方案介绍(云南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调研员 刘其勇)。

  (二)现场教学

  实地考察中山大学。

  二、培训对象

  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各高等院校及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12日(报到)-12月15日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紫荆园宾馆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紫荆园宾馆)

  联系电话:020-84111888,020-84111889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48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教育之弦”卓越创新联盟成员按联盟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增值服务(详见中心官网:www.csdp.moe.edu.cn)。

  五、报名方式

  请参训人员以学校为单位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6年12月6日上午12时前报至邮箱:csdpjt@moe.edu.cn。

  联系人: 李秉阳 010-51684370,13810462678

        景  慧 010-51687286,13021201816

  传  真:010-51688924

  六、缴费须知

  1.请参训人员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账户,汇款请注明学校名称和汇款用途(标注:第11期基建培训费),并务必在“会议回执”中准确填写发票抬头。发票在报到时领取。

  2.缴费账户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汇款账号:1100100720005602967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营业部

  

  

     附件:华南、珠三角部分地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回执.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