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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9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7〕6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和新机制,加快培养大数据产业人才,提升高等院校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于2016年5月启动实施了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计划三年内在全国遴选百所高校,部署集人才培养、科研支撑、行业应用及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与项目院校共同设立“大数据学院”。目前,项目已在大数据人才培养、院校师资培训、行业应用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大数据协同创新网络”架构。

根据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总体规划,从2017年10月起,建立项目院校的申报常态化机制。现将有关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地方本科高校,且具有大数据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列入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院校、省市转型改革试点院校优先。

二、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本项目常年开放,接受院校申报。

2.项目审核:院校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资料;中心于每年6月和11月按照“院校申报、企业对接、方案优化”的流程,分批组织专家组进行方案审核与指导工作,并在次月公示入选院校名单。

3.项目实施:入选院校可参照先行先试项目院校经验,联合中科曙光共同组织项目实施。

三、相关说明

1.根据中心与中科曙光合作协议,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的执行和交付方由曙光瑞翼教育合作中心负责。

2.请各申报院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邮箱:xiangmushenbao@csdp.edu.cn或qiulihua@sugonedu.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邮编:100044),张维贤收,电话:18363883005。

3.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已在先进技术校企合作发展平台发布,请相关单位通过官方网站http://xqhz.csdp.edu.cn查阅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张维贤   010-66093467

曙光瑞翼教育合作中心       

丘利华   13810608061  13714604569

 

附件1-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项目申报书_20171018.docx

附件2-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介绍20171016.pdf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