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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8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切实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鼓励地方教育统计工作改革创新,积累教育统计工作实践经验,提升教育统计工作整体能力水平,受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委托,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案例中心决定共同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案例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案例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案例征集,探索建立收集基层教育统计工作经验、亮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渠道,鼓励地方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改革创新,建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案例库,提高教育事业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基层学校教育事业统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交流,共享经验成果。

二、参与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

三、案例撰写及投稿

(一)案例主题。案例需围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际发生的、直接调研的事项进行撰写,包括数据采集、校验审核、系统软件、统计台账、质量核查、基础库建设、资料归档、统计分析与应用等主题。撰写的案例不能涉及未发生的内容和涉密内容,严禁抄袭。

(二)案例撰写。案例包括标题、摘要、案例正文、补充材料等部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案例投稿。通过教育统计服务平台(essp.csdp.edu.cn)完成案例投稿,投稿截止时间为8月28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主   办: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案例中心

协   办:中国教育统计网

教育统计服务平台

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

技术支持:福建省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时间安排

案例征集:5月18日—8月28日

案例初审:9月1日—9月16日

专家盲审:9月18日—10月18日

在线投票:10月22日—11月6日

终审与颁奖:11月下旬

六、案例审核和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成立案例征集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教育统计专家库成员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案例研究员组成。

2.案例审核分为省级初审、专家盲审、在线投票和终审四个环节。省级初审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完成,通过初审的案例,由评委会推送给专家盲审;专家盲审通过的案例,进入在线投票和终审。案例审核流程详见附件3。

3.本次案例征集按照进入终审作品的数量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30%,优秀奖50%。同时设置人气奖3名,最佳组织奖3名。获奖案例将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案例中心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七、成果应用

1.获奖案例收录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案例库中,入选《教育统计工作精品案例集》,并在教育统计服务平台展示。

2.部分优秀案例将制作成教育事业统计在线课程。

3.获一、二等奖案例将取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案例库入库评选资格。若成功入库,案例作者将可获得奖金1万元。

八、有关要求

各省要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工作,省级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及初审工作。

九、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关  欣  010-66093440,13509189889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案例中心:

王颖颖  021-25011012,18321992744

教育统计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邢  星  18789458605

 

附件1-案例撰写要求.docx

附件2-案例投稿流程.docx

附件3-案例审核流程.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