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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编码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895

各有关单位:

智慧学习工场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三大引领性教育创新工程之一,是未来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的核心单元,具有开放众筹、多元合作、协同创新、广泛连接、互联共享等诸多重要属性,是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深化的成果,是开放融合发展的底层基础结构的重建。

自2017年10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智慧学习工场已经在多个层面开展了多种类型的创新性实验。先后在新金融、先进设计与增材制造、新商科等专业领域开展了学科专业集群型实验,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开启了“乡村振兴学院”园区型实验,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展了校区型实验,在首批五家试点单位开展了“学硕创新工作站”单一功能型实验,还在应急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启动了初期实验。在智慧学习工场实验的全面推进过程中,得到了院校和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为巩固实验成果,扩大实验范围领域,中心依据《智慧学习工场框架设计》《智慧学习工场指南》《智慧学习工场2020认定规则》制定了相应的编码规则(详见附件)。

智慧学习工场是一个全新开放的新型教育的实验平台,以共建共享为核心机制,中心鼓励和支持院校、企业行业、产业园区、科技高新区等围绕流程改造、场景构建、机制探索、底层架构设计、共享核建设、新型空间打造,开展整体或部分的实验;鼓励和支持学校、园区按照相应标准自建或委托专业机构共建智慧学习工场。中心将加强对专业机构建设的规范和指导,对搭建智慧学习工场之间的集成平台做好要素供给、标准指导、协同创新等基础工作。同时,中心将根据智慧学习工场的相关文件,指导参与者优化设计,并对开展的项目进行编码认定。

 

附件-智慧学习工场编码规则.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