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信箱:lzxx@csdp.edu.c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中心动态
第二批“能效领跑者”试点项目企业库入围遴选启动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让更多优质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项目。

近日,中心正式启动第二批企业库入围遴选工作。


2016年7月,中心启动“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项目以建设绿色、智慧和面向未来的新校园为指引;以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为手段;以节能降耗、能效提升为目标;充分整合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资源,在技术节能、管理节能、资金筹措上起到示范作用,建立绿色校园示范样板,大力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2017年3月,按照注册资金、融资能力、实际案例数量等高标准、高要求,中心在6个领域确定了19家企业作为第一批企业库。至今,企业库已为全国14所高校进行提供高质量节能改造方案,成为部分省份开展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企业选择的依据,更成为高校节能改造项目选择实施企业的重要参考。


推荐入库类型

建筑能源监管平台类、暖通空调类、照明类、配电类、节水类、厨房类、健康工程类、地下管网可视化类、其他专项节能改造类、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综合类,共十个类别。

推荐直接入库类

对于已经与学校合作并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学校可以推荐其入库;对于开展节能服务业务的大中型企业(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认定),由接受服务的甲方单位推荐其入库。推荐单位可以推荐企业加入一个或多个类别的项目企业库。

推荐审核入库类

学校已经与企业签订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而项目尚未实施的,学校可推荐其入库。中心按照《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并对企业进行审核。项目建设完成后,依据审核结果确定被推荐企业是否正式进入企业库。


推荐要求

推荐直接入库类

• 推荐单位与被推荐企业之间存在已实施的项目,且项目实际运行不少于一年。

• 被推荐企业拟入库类别应与推荐单位实施项目类别一致。

• 被推荐企业在推荐单位实施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以下规定:建筑能源监管平台类、暖通空调类、照明类、配电类、节水类、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综合类不低于200万元,厨房类、健康工程类、地下管网类以及其他专项节能类不低于50万元。

• 企业注册资金、资质应符合入库企业基本要求。

推荐审核入库类

• 学校同意将拟实施项目纳入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被推荐企业同意接受项目实施监督和评价。

• 企业资信良好,且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推荐步骤

填写推荐表

推荐直接入库类:由推荐单位填写《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企业入库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推荐审核入库类:由学校提交《关于申请加入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的函》。

提交申请材料

1.文件领取。10月9日至13日,被推荐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企业入库推荐表》原件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领取《推荐企业入库复核文件》。

2.文件提交。被推荐企业应在10月27日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有关复核材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复核公示

中心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复核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将被推荐企业纳入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企业库。


有关要求

• 推荐单位要按照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荐技术强、信誉好、服务优的企业加入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试点项目企业库。

• 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确保被推荐企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

• 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黄刚  010-66093458,1358189176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联系人:刘扩吉  010-83886106,15810901982

(详情可登陆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