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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首批试点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8〕35号

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新时代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促进服务现代产业的金融学科专业发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联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汉唐教育集团(统称“实施方”)共同启动“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为经济金融领域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产业服务提供产教融合的载体,促进金融专业集群的整体升级与创新发展。

一、申报条件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意向明确,具备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的有关学校。

二、项目内容与实施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2018年7月1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王子行,邮编:100044),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邮箱wangzixing@csdp.edu.cn。

(二)审核。按照“自主申报、校企对接、方案优化”的原则确定试点院校。

(三)实施。实施方将与试点院校共同实施“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的建设内容(见附件2)。

(四)认定。2019年6月,完成首批试点院校的项目建设和认定工作,通过验收的试点院校将被确认为“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首批试点院校。

三、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王子行,010-66093470

汉唐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事业部

戴寒永,18010410285

张  燕,19919818613

 

附件1-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介绍.docx

附件3-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项目手册.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