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信箱:lzxx@csdp.edu.c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重要栏目 > 贯彻“十三五”规划创新服务
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创新服务专题二:开展教育现代化进展监测 服务教育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一、国家的政策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十九章“推进教育现代化”指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随着国际格局深刻演变、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及教育综合发展水平步入世界中等偏上水平,对人力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教育带来了重大的挑战和机遇。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不断提升教育适应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能力。因此,如何通过科学的监测体系定位教育现代化目标,摸清教育现代化内涵,设计教育现代化推进路径并最终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三、我们的认识与实践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一直致力于教育现代化研究和教育现代化进展监测,将开展教育现代化进展监测作为确保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如期实现的系统性工作部署和稳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抓手。中心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的指导下,会同华东师大—上海教科院国家宏观教育经济研究院及其他研究机构,形成了我国教育现代化进展监测评价体系,并建立了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机制,通过推广教育现代化监测机制在各地的落地和成果科学应用,诊断和预警全国各地教育现代化进程,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大建议,以推动我国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目前,中心主要开展以下实践和服务:

  1.推动建立区域教育现代化进展监测评价机制;

  2.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进展监测、诊断、分析和评价;

  3.提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专家咨询服务;

  4.总结推广各地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5.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数据采集和分析人员业务培训;

  6.开展教育现代化进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