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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丨公开课笔记⑮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今日带来公开课笔记第十五讲——《教育十四五规划系列公开课笔记》。

专家:曲一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副研究员。

新形势下民办教育改革的基本背景

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沿革。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复苏鼓励阶段(1978—2002年);二是依法促进发展阶段(2003—2010年);三是支持规范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

十四大报告。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

十五大报告。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十六大报告。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十七大报告。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十八大报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十九大报告。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本轮民办教育改革的基本背景

从国内看,我国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与市场的结合,其发展既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又顺应社会经济发展与变革的总体趋势和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国家治理方式的改革是民办教育改革的外部推动因素。

从国际看,一方面,国际局势对世界各国教育发展提出了新挑战,要求私立教育更有效的利用现代技术培养创新人才。另一方面,我国民办教育要顺应世界私立教育的发展规律,以分类管理为契机实现弯道超车。提升私立教育质量与特色、加强对教育领域市场行为的监管,是各国私立教育监管的共同趋势。


新形势下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特征

更加追求优质、特色、实质公平。新时期民办教育更加注重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为办学方向,逐渐成为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异质个性、优质多元、实质公平的教育需求的重要力量。

更加秉承公益为先的价值导向。民办学校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立足长远科学定位,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实现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更加关注各方主体利益诉求。民办教育涉及学生、教师、举办者等多方权益,本次改革充分考虑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对于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权益给予充分的保护。

更加注重支持与规范并举。当前,随着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的转化,国家对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态度呈现由十八大提出的“鼓励引导”到十九大提出的“支持规范”的转变。

更加强调激发学校内生动力。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的融资渠道。国家新法新政鼓励个人、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以捐赠、出资、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办学,各地民办教育改革在创新金融支持方面也做了诸多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建立现代学校治理制度,由家族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


新形势下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新动向

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度将进一步提高,淡化所有权,强化控制权成为新思路,监管应当扩大覆盖面。



社会办学动机逐渐由投资转向公益,但形式非营利实质逐利的情况依然存在,监管需要增强穿透力。



社会办学集团化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风险更加复杂,监管需要加强协同性。



民办教育将成为教育新业态的先行军,监管需要具备前瞻性。



一点思考

▋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布,未经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