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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及代表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17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职教学会秘函〔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要求,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成立大会。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高效能开展筹备工作,推动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单位会员申请和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满足要求的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产教融合型城市、园区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职业学校、普通高校需在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并愿意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训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科研机构需对产业发展趋势、新技术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研究能力,有意向与职业学校、普通高校面向新兴产业、先进技术开展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实训等标准建设;或对职业教育、产教科融合的政策建议、评价机制、发展模式、合作机制等具备一定研究能力,有意向参与相关研究工作。

申请企业需已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公示名单中,愿意通过提供资本、技术、知识、设施、实训条件等资源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工作。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需为校企双方提供专业化服务,至少已经与10所以上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在行业或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项目落地运营、教育教学指导、课程教材开发、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的能力。

产教融合型城市或产业、教育园区管理机构需具有一定产业资源或教育资源,愿意为区域内企业或学校开展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搭建合作平台,提供相应支持。

金融机构需有意向支持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实训基地、创新平台等,并有能力为参与产教科融合工作的会员单位提供金融资讯与金融环境。

二、申请程序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的单位,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提供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证件复印件。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代表1名。拟推荐的代表需填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2),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目前暂不接收个人会员。

三、其他事项

1.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查阅。

2.请有关单位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扫描版(PDF)发至cjkrh529@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寄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

兰天一 010-66093465

李宏昭13810190525

附件:

关于推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及代表的函.pdf

附件1:《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附件2:《会员代表推荐表》.doc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