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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项目院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7〕62号

各有关学校:

2016年11月,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BB、FANUC、GE、菲尼克斯和施耐德(统称:实施方)共同启动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经过首批试点项目实施,项目在促进试点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教师科研及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更好地支持和推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转型发展,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项目成果,促进智能制造专业群发展生态的整体升级与创新发展,现在全国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打造集智造类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产业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制造应用创新基地。

一、申报条件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意向明确,具备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的有关学校。

二、实施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 李广平,邮编:100044),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邮箱yang.jian@huatec.com。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持续接受院校申报。

(三)审核。按照“自主申报、校企对接、方案优化”的原则确定项目院校。

(三)实施。审核通过的项目院校将与实施方共同启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的建设内容(见附件2)。

(四)认定。入选项目院校实施项目建设一年内,由中心组织专家组入校开展认定工作,对项目院校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指导。

三、注意事项

2017年12月31日前申报的院校(院校申报时间,以中心收到纸质申报书的时间为准,下同),通过审核后将被确认为“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2017年项目院校。2018年将于6月底和12月底开展两次集中审核,通过审核的申报院校将被确认为“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2018年项目院校。

中心将在各个申报节点后一个月内公布项目院校名单。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广平,010-66093477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建,18601315866

 

 

附件1:“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 产教融合促进计划申报书.docx

附件2:“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介绍.doc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