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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创意-融媒体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为贯彻“十四五”规划关于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推动5G、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在文化创意领域的应用,驱动创新型数字创意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促进数字媒体专业集群的整体升级与创新发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联合凤凰云祥(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启动“数字创意融媒体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数字创意-融媒体智慧学习工场(2020)通过精准匹配高校特色发展与区域一体化建设需求,引入国内外头部企业资源,助力高校在产业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创新实践教学方案、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推动校企联合共建创新创业中心与实习实训基地,促进产业前沿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撬动学科集群建设,推进高校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教育信息化技术进步,同时为行业企业带来持续的高质量的人才供应和科研创新驱动力。

二、申报范围

具备相关学科专业基础或发展规划,对建设高水平数字媒体专业(学院),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意向明确的有关院校。

三、实施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常态化开放,由项目意向院校下载填写《“数字创意融媒体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

收件人:李广平,010-66093477

邮编:100044

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邮箱liguangping@csdp.edu.cn和bijing@phoenixtv.com。

(二)审核。中心将根据项目实际申报情况,安排集中审核,按照“自主申报、校企对接、方案优化”的原则确定试点院校,并公布入选院校名单。

(三)实施。各项目合作方将与入选的建设院校共同实施项目建设内容。

(四)认定。完成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实施方向中心授权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交认定申请,通过认定的院校将被确认为“数字创意融媒体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院校,享有项目相应权益与品牌。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李广平,010-66093477

凤凰云祥教育事业部

毕  静,18600786898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数字创意-融媒体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方案.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