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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校探索案例和创新成果征集启事(2019年)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未来学校研究与实验计划”,探索未来学校的新型模式和基础框架,汇聚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和推广价值的未来学校探索案例与企业(机构)创新成果,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征集未来学校探索案例和创新成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光明网

       中国教育智库网

二、探索案例

(一)征集对象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一线教师、教育工作者、家长等。

(二)征集主题

1. 早教及学前教育

(1)0—3岁,包括但不限于:幼儿的早期教育、卫生保健、身体发育、情绪调控、学前教育准备。

(2)3—6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化课程与生活化课程、学习场景的创设、心理健康发展、体育锻炼活动、家庭和社区参与的多元共育、疾病预防与健康教育、文化艺术、审美素养、保育后勤、幼小衔接、教师专业发展、装备、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园舍规划与空间设计。

2. 中小学

小学—初中—高中,包括但不限于:绿色、智能、互联的基础设施(含规划设计),集成、智慧、灵巧的学习场景(含各类功能空间),促进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创新型教学模式,面向个人的智能记录和评价体系(不局限于学科评价),与人工智能融合的未来教师,智能化、数字化组织和管理体系,开放融合的教育生态(学校与家庭、社会共育)。

注:以上主题仅为案例申报参考,具体名称自拟。

(三)征集须知

1. 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当今儿童的成长规律,体现面向未来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

2. 实操指导性强,让一线教育工作者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并具有较强的启示、借鉴、推广价值。

3. 涉及学习方式变革的案例,不可强化应试导向,应凸显学习的自主性、教学的互动性和对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性。 

4. 案例中如包含教师或学生照片等隐私性信息,应征得相关权利所有人同意;必要时,应做适当保护性处理。

三、创新成果

(一)征集对象

教育行业企业(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先进产品和服务)、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及国际组织等。

(二)征集主题

1. 创新设计和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未来特点的新型学校(幼儿园),艺术和科学实验学校探索,综合性的未来儿童中心建设,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绿色校园——节能型校园建设,学校的厕所革命。

2. 学校发展、教育与管理类。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心理建设综合系统,脑科学在儿童发展中的应用,人工智能(含机器人)在教学中的应用,互联网+艺术课程,创新能力课程的设计和实施、课程创新中心的探索和建设(课程建设和创新的新机制、新流程),课程创新者——骨干教师培训。

3. 新技术、新装备、新后勤类。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智慧教室的探索与建设,教室声、光、空气环境的改进和完善,校园智慧安全系统,校园绿色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区域绿色食品供应链系统。

注:以上主题仅为成果申报参考,具体名称自拟。

(三)征集须知

1. 符合教育规律及未来学校改革趋势,具有先进的理论支撑,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先性和代表性。

2. 能够解决未来学校探索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相关功能和服务已较为成熟;在至少10所学校(幼儿园)落地应用,并被证明有进一步推广的价值。

3. 成果基本框架至少包含“产品(服务)介绍”和“应用案例”两个部分,其中产品(服务)介绍应能清晰地展示设计理念、创新点、应用场景及主要成效,应用案例主要介绍产品(服务)在教育中的应用实例(不少于3个)。

4. 成果中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应符合《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呈现形式

1. 文档形式。使用word编辑,以文字为主并插入图片、表格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文稿格式:题目居中,三号华文中宋,在标题下方依次另起行标注:作者姓名(不超过5个)、单位;一级标题使用“一、”,四号黑体;二级标题使用“(一)”,四号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四号宋体(可加粗);正文使用四号宋体。

2. 幻灯片形式。使用PPT编辑,呈现风格自由选择,以文字、图片、表格等为主,不可插入视频或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幻灯片张数一般不宜超过50页。

3. 视频形式。使用MP4编辑,呈现风格自由选择,以成果展示或介绍为主,开头应标明成果名称、单位名称、制作时间等信息,视频时长一般不宜超过8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280*960,码率不低于3000kpbs,大小不超过200M;同时,另附视频文字说明一份,不超过800字。

说明:以上呈现形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19年8月5日至12月30日。

申报方式:登录未来学校研究与实验计划官方网站(http://www.edu2035.cn)首页“在线申报”—“案例和成果申报”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六、征集及入库机制

1. 未来学校探索案例和企业(机构)创新成果采取“全年征集、分批入库”的方式开展。申报未来学校探索案例的,个人作为第一作者限报3个案例;申报企业(机构)创新成果的,每个单位限报3个成果。

2. 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成功的案例和成果进行分批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案例和成果申报单位(个人)可参考修改意见进行完善直至符合入库标准。

3. 中心将按照“成熟一批、入库一批”的原则开展入库管理工作,分批对入库案例和成果进行公示,并寄发证明。

七、激励办法

1. 在光明网、中国教育智库网、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平台宣传展示优秀案例和成果,并组织整理集结成册予以出版。

2. 创新成果将优先在“未来学校实验区”内进行试点推广;同时,择优遴选进入2019年度“未来学校优秀创新成果榜单”予以发布。

八、联系方式

张  典,010—66093449

冯  帅,010—66093413

征集工作相关动态信息将通过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光明网、中国教育智库网、“未来校长之家”APP公布,请密切关注。


附件-探索案例申报参考体例(文档版).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