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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校知识成果转化和双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755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促进高校知识成果转化和师生双创,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建设高校知识成果转化和双创项目孵化平台,并设立大学创客基金予以支持。

现面向全国高校征集高校知识成果转化和双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知识成果转化项目。包括高校师生和校友的科技成果、创新设计、文化创意、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以及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研究等。转化的方式包括授权、转让、合作及设立初创企业。   

2. 双创项目。包括高校师生和校友已经设立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需要资金、团队或市场运营支持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的领域

1. 新兴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服务、大数据、软件开发、智能硬件、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清洁能源、环保技术和材料等。

2. 文化创意、设计,文化遗产保护及与市场应用紧密结合的文化产品。

3. 教育服务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学习、教育技术、教育大数据、新型教育装备、儿童早期发展等。

三、入选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知识成果转化项目

1. 成果说明,有专利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附上相关材料;

2.转化方式与需求和说明材料;

3.知识成果转化市场前景的论证材料。

(二)双创项目

1. 完整的项目商业计划书,具备清晰可行的持续盈利模式;

2. 具备满足项目落地的创业团队;

3. 团队成员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项目商业计划书中体现运营数据或MVP测试结果的优先。

四、支持方式

大学创客基金首期(2017年)投资额度为1亿元,主要用于种子轮或天使轮投资。对处在发展期需要资金和创业服务的创业企业,另行安排投资基金。

1.知识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持有人的转化需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转化平台,或直接对接企业和合作伙伴。对有市场前景但尚不成熟的项目,将由行业和技术专家提供咨询服务。持有人直接参与创业的,提供种子轮或天使轮投资,并给予项目孵化和团队建设系列服务。

2.创业项目由大学创客基金进行种子轮或天使轮投资,并给予项目孵化和团队建设系列服务。

3.优秀项目创业团队有机会入驻北京898创新空间、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关村军民融合产业园等园区。

五、申报须知

1. 项目申报分高校集体申报和个人独立申报两种形式。高校集体申报,由各高校或二级学院组织集中申报,中心统一受理;个人独立申报,经所在院系盖章确认后申报。

2. 项目实行随报随审的办法,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接受申报。

3. 项目初次申报只接受邮件方式申报,请将相关材料发至:wangguopeng@csdp.edu.cn。


联系人: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王国鹏,010-66093484,13810069090

大学创客工场

吴梓硕,010-67788898



附件1-高校知识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高校双创项目申请表.doc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