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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系列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7〕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促进地方政府、本科高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围绕产教融合协同发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决定举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系列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中国现代教育研修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现代教育研修中心

二、研修内容(每期研修班选择其中6个专题)

1.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2. 产教融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的政策和路径;

3. “双一流”大学、应用型高校、行业特色高校、高职院校推动产教融合的战略和路径;

4. 高校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平台的基本经验和创新案例;

5. 产教融合与学科专业集群化发展和课程供应链改革;

6.产教融合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

7. 面向“一带一路”的产教融合+国际合作;

8.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的基本思路、典型经验和提升路径;

9. 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在产教深度融合中的作用;

10. 建设产教融合试点企业、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的集团化推进策略;

11. 新技术革命、新工业革命推动教育形态变革及发展态势;

12. 智慧学习工场建设的要义、内涵、标准和实施方案。

※根据实际需要,研修班将增补相应的课程。

三、师资团队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起草组成员、专家组成员,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高校校长,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等。

四、研修方式

政策解读、专家讲座、案例研讨和互动交流等,鼓励行政部门、院校、行业企业等各方面互动。

五、参加人员

地方政府分管教育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负责人,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校领导,高校科技处、教务处、转型办负责人及重点院系负责人等,每期60—100人。

六、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2018年1月至6月

研修地点:北京市(具体研修地点以报到通知为准)

七、相关说明

1.缴费、报到等具体安排将于每期研修班开班前15日通过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官网(www.csdp.edu.cn)“中研中心”内的“招生信息”栏目或“教育之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moe-csdp)公布,请计划参加相应班次的人员密切关注,并按相关要求报名。具体通知材料可向研修班联系人索要。

2.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教育之弦”卓越创新联盟成员按联盟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增值服务(详见中心官网)。所有班次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期满合格后,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中国现代教育研修中心联合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课时计入在职干部继续教育学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原冰洁,010—62313022,15810638539

报名邮箱:peixun@csdp.edu.cn

 

附件1-《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系列研修班计划表.doc

附件2-《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系列研修班报名表.doc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28日